龙川县司法

调解矛盾,调顺民心,做社会稳定的“减震器”

更新时间:2012/9/17

 

在千年古邑佗城,有这么一个人,十年来兢兢业业,没有一丝松懈,为的就是维护古邑老百姓的平安,有他在的地方,没有谁不知道有这么一个“黄调解”,他就是佗城司法所长黄顺平。
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为了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维稳宗旨,“黄调解”在这个“机关第一难,工作第一烦”的调解岗位上不辞辛劳,做起工作来“白加黑、五加二、雨加晴”,老百姓都说他们的“黄调解”是“三加调解员”。可是在黄顺平的眼里,老百姓的事是头等大事,因为他深知道,稳定是第一责任,调解是第一防线,预防化解矛盾,才会有真正的和谐。
2011年9月,佗城新渡村的李氏两兄弟李X成与李X根,因为是同父异母的关系,双方向来关系不和,而今因一块老宅基地的使用权闹了起来。村调委会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是他们双方各持己见,互不让步,调解工作难以开展。因而,老大李X成申请由司法所调解。黄顺平接到后立即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村干部的配合下,多方调查取证,两次组织召开调解会,但是老大李X成就是不肯让步,坚持己见,使得调解陷入僵局。其实,按照程序,在证据确凿,材料充分的基础上,联合国土资源部门镇政府可以确权,他们兄弟俩的纠纷完全可以按法律程序解决,司法所就可以省心省力。但是黄顺平想,即使是同父异母也是亲兄弟,眼看兄弟对簿公堂,他终究于心不忍。黄顺平坚持调解,他多次上门到李X成家中,耐心做通李X成的思想工作,最后,他的用心调解换来了纠纷的化解,也避免了兄弟俩法庭相见的场面。这只是“黄调解”所调解成功的众多案件中的其中一件。
黄顺平说,群众发生一些琐碎矛盾那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能及时调解,矛盾就可能当场化解,如果没有去调解,那么就可能酿成更大的矛盾。一旦上了法庭惹了官司,按照民间的说法就等于结了仇,也就可能留下更深的隐患。其实,对于群众的来信来访,只要自己真重视、真关心、真解决,办法总比困难多。黄顺平认为,调解工作就是要做社会稳定的“减震器”,因为调解的不是单纯的案件,而是面对一个个质朴的老百姓,调解了矛盾,调顺的是民心,而调稳的则是执政根基,问题解决了,群众满意了,这才是对他的工作的肯定。多年调解工作的探索总结,他有了一套自己的“三定四包”调解方法:调解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调解员包调查、包处理、包落实、包稳控。有了规范的工作流程,这就能使得调解员的责任到位。调解就要调顺民心,换位思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真心实意地为百姓想事做事,矛盾总会化开。
人民调解队伍其实就落在百姓的身边,只有深入百姓当中,才能真正为百姓排忧解难。黄顺平只是这千千万万的调解员其中的一个,我们还有很多这样的“黄调解”不辞劳苦地坚守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防线上。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不仅为预防化解矛盾的综治维稳工作提供了前线保障,而且还是政府构建和谐执政环境的奠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