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防护 维稳第一
受案后,蓝口司法所认为纠纷情况危急,为防止矛盾剧烈激化,一方面要求村干部先到现场稳控场面,另一方面马上组织全所干警迅速赶到现场。赶到现场时,曾庆强所长看到几十人手持刀具砍树,言明不砍掉所有果树誓不罢休。陈X勇方也叫来20多人手持木棒赶到现场,谁人砍果树就跟谁人拼命,双方人员情绪十分激动,干柴烈火、一触即发。曾所长不顾个人安危,往中间一站,大喝一声:都给我住手,不要砍果树,更不能打架,谁先动手,谁负全部责任,有什么事你们都冲我来。大家一看是曾所长,砍树的人立即停了下来。曾所长看大家冷静了,马上找当事人了解情况,原来是土地归属权纠纷,曾所长把双方当事人叫到跟前劝说:大家都是乡里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平时关系又不错,就为这点小事大打出手,值得吗?曾所长一番话感动了当事人的心灵,双方同意由司法所主持调解。
陈X全(代表陈述):1995年陈X勇未经我们3个村民小组同意,擅自在小组土地种植果树等农作物,至今没有租用地合同、未交过租金,现要求陈X勇立即归还土地,否则组织村民将果树全部砍光。陈X勇则辩称:1993年我是响应村管理区号召种果,土地权属是他们小组的,认为种植果树约有20年,且已成材挂果多年,是属于其私有财产,现小组村民要回土地可以,但我的果木要作出足额补偿,否则坚决不同意归还土地。由于双方各执已见,蓝口司法所组织大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理法》,《森林法》《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并明确指出这宗纠纷双方都有过错,应当承担过错的相应责任,但是双方当事人总是执迷不悟。蓝口司法所再通过深入了解情况,并将制定调解方案告知双方,然后运用情、理、法、长达10多个小时攻破各自弱点,致使双方接受了调解方案。
最后,双方同意在司法所主持下签订协议:一、双方同意租用土地期限为6年,租金每年1000元正。二、合同期满后陈X勇无条件将土地归还,并处理好果树。三、合同期限内,如果国家征用该土地,土地补偿款归村民小组,青苗补偿款取得的受益双方各人一半。至此,一宗民转刑的案件得到有效的化解,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以平安祥和的气氛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