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司法

赤光镇开展护林防火、植树造林法制教育讲座

更新时间:2018/5/16

          临近清明,为吸取去年清明期间火情火警频发的教训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防、防灭结合、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依法制止”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严格火源管理、杜绝火灾隐患,提倡植树造林,打造美好、和谐、原生态的乡村环境和绿水青山。赤光司法、赤光综治办于2018年3月30日邀请村居法律顾问钟指葵律师、欧阳毅律师、邬海龙律师在赤光镇府大会议室开展以“护林防火、植树造林”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讲座,参加讲座人员有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各村村委干部、护林员等。

讲座于上午十时开始,由欧阳毅律师主讲。欧阳毅律师首先针对护林防火、植树造林需要切实做到的几方面工作进行讲解。一是需要各级领导重视,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完善各村居护林防火应急预案;三是相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法制培训,提高认识;四是充分利用多方面的法制宣传时机,进村入户。接下来,欧阳毅律师重点解读了与护林防火相关联的部分法律规定,例如《森林防火条例》第四、第五条规定了政府部门和公民森林防火的各自责任和义务;《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森林防火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的不同程度行为,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最后,钟指葵律师补充了《刑法》里确定的森林防火相关奖励和处罚的法律法规,以及《森林法》对植树造林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村居法律顾问法制教育讲座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村委干部和护林员“护林防火、植树造林”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认识,促使他们认真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利用一切有效的形式和载体,全面深入各村,扎实开展对农民群众和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