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管理 法律援助进村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县围绕法律援助进村(居)的工作重点,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探索推进以“四项措施”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进村居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建立法律援助咨询点21个,今年以来,法律进村活动共援助148人次,来访咨询51人次,来电咨询100人次,深入乡镇企业援助42例。妥善解决了双江镇高陂村与双江村的山地纠纷及柳城镇柳新村村民间的山地纠纷等一批群众纠纷。
一、不断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建立了由市法律援助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工会、妇联、团委组成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进一步畅通了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的渠道。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村(居)”活动,实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真正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基层,扩大了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同时,认真探索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要求基层的人民调解员兼任法律援助联络员,充实了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及时了解和掌握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正确引导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
二、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拆迁安置、土地征用补偿、农民工外出务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金融信贷等涉农涉法事项的法律服务和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减少矛盾纠纷隐患。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和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规范发展。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办案质量。同时,设立法律援助专线,认真接待解答群众来访来电,对来电、来访问题及时处理。
三、明确对象,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进一步降低门槛,畅通法律援助入口,在镇团、妇、残、民、信访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咨询站,设立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凡是涉及农民工基本生存、生活权益等密切关注的事项如追讨工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等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放宽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条件,并确保农民工能就近快捷地申请法律援助,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引导农民工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强化诉前调解、直接交涉等办案形式,加快案件办理速度,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强化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我县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引导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法律援助进村(居)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农民工集中的建筑工地、厂矿企业开展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张贴法律援助挂图、印发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及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将涉农法律、法规向农民工进一步普及。通过三八妇女节、315消费维权日等特殊日期走上村街小巷开展法律咨询宣传和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法律援助知识知晓率和依法维权意识。先后为全县中小学上法制教育课50余次,在280多个村﹙居﹚张贴法律援助挂图,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等等。(转载东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dongyuan.gov.cn/bencandy.php?fid=113&id=4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