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纠纷 调解先行
经过调查了解,因猪场的氧化塘污水排放造成枫木村环境污染,村民与猪场多次协调未果,无奈之下,村民自发集体堵路要求企业整改和补偿村民清理因猪场污染引起的一系列费用。
王所长了解情况之后,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说服教育村民:堵路属于违法行为,任何事情都有合法解决途径,不要每次都采取这么极端的做法;而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履行自己的相关义务,尽到自己应有的责任,这样企业才能顺利的发展;环境保护是企业最基本的义务和责任,企业应首先对造成枫木村环境污染表示歉意。企业负责人和村民在王所长的耐心劝说下,双方代表同意于当日下午15时许在司法所进行协商解决。
在司法所村民代表提出:猪场应补偿二十五万元整。企业表示:在环保局的要求下进行整改并且同时给予村民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双方因补偿差额过大产生了严重分歧,因为猪场属于私人小型企业,村民要巨额赔偿确实不现实,王所长将心比心的对村民进行了劝说,最后村民代表表示,最低将补偿金额降到伍万元整,否则没有调解余地。而企业表示,企业由于不景气只能最多承担肆万元的补偿款,而且不能马上支付,因为要多方筹钱,最快也要到明天才能支付。双方又经过一番激烈的唇枪舌战之后,不欢而散,村民代表表示:若是今天伍万元不能到位,明天最少要补偿拾万元才肯罢休,遂即继续回去堵路。
看到此景,王所长迅速带领全体干警赶到现场,以防止械斗的发生。经过王所长再次耐心细致对几位带头村民代表劝说,晚上八时许村民代表终于同意于翌日在司法所签署调解协议,并且同意将补偿金额降到肆万元整。
这起一触即发且有80多人参与的群体性堵路事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