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司法
东源县司法局传达学习市、县森林防火 工作会议精神
更新时间:2018/9/21
为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切实贯彻落实市、县有关通知精神,9月19日上午,县司法局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政工科科长邓雪梅传达了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的通知》(河纪发[2013]4号)文件精神,副局长冯敏详细解读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
结合我局实际,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振球对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严明全体干部职工国庆重阳扫墓期间纪律要求,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廉洁、文明、节俭祭扫,推动形成文明祭奠新风。
就如何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严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认真执行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二要加强学习,深入宣传,助力森林防火。要深入学习相关制度、文件精神实质,明确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三要带头遵守,严防死守,杜绝火灾。带头移风易俗、严肃家风,尚俭戒奢,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行为。四要各负其责,失火负责,倒查问责,全体干部职工要签订《东源县党员和公职人员森林防火承诺书》。五要强化督导,包片领导深入基层检查抓落实。要了解真实情况,找出存在隐患,如实报告存在问题,禁止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