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司法
和平县举办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
更新时间:2019/9/20
9月19日下午,和平县举办全县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各司法所所长(负责人)、司法行政在编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议由政工办主任张穗玲同志主持。
张穗玲同志对此次培训作了动员讲话。要求全县各级调委会一是要把加强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二是要把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种责任,三是要把服务群众作为一种责任。要进一步提高综合能力素质,学习、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随后,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黄淑岸同志给大家详细讲解了人民调解基础业务,分析了调解案件受理到结案应注意的问题,并就调解案件卷宗制作、报表上报等人民调解业务知识进行了传授。
通过此次业务培训,切实增强了全县人民调解员的责任意识,提高了业务水平,达到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