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司法

连平县开展12·4法制宣传系列活动

更新时间:2013/12/27

2013年12月4日是第十三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的第一个法制宣传日,为了学习宣传好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法制建设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围绕“人人学法用法,共建法制社会”这一活动主题,我县深入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机关活动等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县直单位分别组织开展大型法律咨询、宣传活动。

县司法局在全县各主要街道悬挂法制宣传条幅10条,在市政中心大屏幕滚动播放《宪法》和12·4法制宣传标语,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向全县各行各业各战线群众发送“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信息,在电视播放“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等宣传标语。

县烟草专卖局举办法律咨询活动,并在现场展示如何辨别真假香烟,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向群众发放《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手册》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

县工商局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学习新颁布法律法规,组织普法考试及结合日常行政服务监管工作,向经营者及消费者普及法制知识等方式,营造人人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制氛围。

二、积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全县共征订软件119套;12月13日至18日组织全县干部职工进行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全县116个单位近7000人进行了无纸化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实现干部学法用法及法律知识考试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

三、基层单位积极参与。

从11月中旬以来,各基层司法所牢牢把握当前农村实际状况,灵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宣传与广大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注重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活动期间,司法所共举行法制咨询活动10场,法制讲座9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一万余份。

此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方式,传统中有创新、轻松娱乐中学法,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在全社会营造了广泛参与、积极学法、守法、用法的普法依法治理氛围,使宪法观念、依法治国观念更加深入民心,为全面推进我县“六五”普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