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司法
市局领导到我县督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更新时间:2015/3/13
督导组在县局召开座谈会,听取县司法局副局长黄尔青介绍了我县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及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有关情况,并与参会的仙塘、灯塔、义合司法所长、县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负责人等深入交谈,详细了解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陈建辉副局长一行深入基层,来到义合司法所了解镇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情况,并前往义合镇超阳村实地查看,与村“两委”班子进行座谈交流,详细了解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调解队伍、基础设施、工作制度、矛盾纠纷化解等规范化建设情况及当前村经济发展情况,对相关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陈建辉深入了解情况后,对我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东源县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五落实、六统一”的要求去落实,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部署及时、效果明显。同时他要求基层人民调解员要在预防减少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