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司法
落实监管责任 开展专项督查
更新时间:2015/6/2
根据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河检会[2015]1号)文件精神,县检察院、县司法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核查摸底、专项督导检查,围绕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清、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虚管的情况及原因清、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的情况清、社区服刑人员刑罚变更执行违法的情况清的“四清”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组分别采取逐人见面、查台帐、查档案的“一见面二检查”方式、重点检查落实《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要求的“每三个月审查保外就医罪犯的病情复查情况”,强化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适用社区矫正的监督。
通过专项检查,检查组对柳城、叶潭、灯塔等司法所在日常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司法所台帐记录较齐,档案管理完善,社区服刑人员随叫随到,无脱管漏管虚管,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检查组强调,这次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活动,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举措,必须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刑罚执行公平公正。检查组要求,各司法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围绕“四清”的工作目标,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结合辖区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确保专项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