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司法

“南粤春雨”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总队东源分队成立

更新时间:2015/6/2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有关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法治社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626,由县司法局、团县委、县文明办、创文办联合组织的广东省“南粤春雨”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总队东源分队授旗仪式暨社区矫正专项公益活动在仙塘镇举行。

县司法局局长李振球担任分队长,志愿者主要由司法局工作人员、专业律师队伍、公证员、调解员、大学生村官、村两委干部等热爱公共法律服务事业,擅长法律专业知识、有法律专业学历的人员共50多人组成,是一支年轻且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的队伍。在年底前,东源县将在灯塔中队、蓝口中队、船塘中队、新港中队等乡镇分别举行广东省“南粤春雨”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总队东源分队授旗仪式暨法制宣传育民活动、法律服务便民活动、人民调解和民活动、法律援助惠民活动、安置帮教安民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建立起覆盖全县的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体系,组建一支相对固定的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形成“服务多元、体系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的志愿服务工作新格局,使志愿者成为公共法律服务的有效补充、成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并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转变,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群众,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为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作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