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司法

灯塔司法所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更新时间:2015/8/4

为了进一步提高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水平,促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730日,灯塔司法所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培训班为期时间一天。镇党委副书记张建文同志在培训班上作了开班讲话,广东律瑾律师事务所、广东至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及全镇15个调委会的100多名人民调解员和镇府驻村全体干部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梁丹丽律师和郭伟平所长分别就《人民调解法》、《民法通则》、《人民调解员如何规范制作人民调解文书》为内容作了专题辅导。培训班围绕《人民调解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首先介绍了人民调解的性质、作用及调解员的职责;二是讲解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平等自愿、合法合理、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三是结合发生在本地区的典型个案,讲解调解各类民事案件的技巧和法律原则;四是讲解了人民调解文书的规范制作等。授课人的辅导讲座,语言朴实,法理严密,通俗易懂,参加培训的调解员均听得津津有味,学习效果非常良好。

通过这次培训,使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和技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更全面的掌握,提高了他们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调解员们表示,要把此次培训班上学习到的知识应用到今后的调解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努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构建平安、和谐灯塔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