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司法

重证据 讲法理 维权益

更新时间:2015/8/21

重证据   讲法理   维权益

——义合司法所调解劳资纠纷

义合镇司法所始终以维护企业职工权益为重,深入企业,积极调处每一件劳资纠纷,赢得职工的好评,树立了司法所的权威,进一步提高了司法所的服务品牌。

无偿服务   不计酬劳

2015716,贵州籍民工钱某到司法所投诉。钱某于201412月进入徐某承包的种植果园工作,并且做好事先约定的事项,然而该果园老板以完成的工作存在瑕疵为由没有全额支付工资,只支付了部分生活费,剩下部分拖欠了近3个月。钱某为此多次要求老板结清工资,但老板以各种理由搪塞。无奈之下,钱某只得求助于司法所。司法所接到钱某的申请后,司法所所长马上打电话询问并进行调查,查明该承包种植果园老板违反劳动法规定无故拖欠工资,应当承担责任。张所长向承包种植果园老板宣传劳动法规知识,并指出其拖欠工资款不当之处及由此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经过近两小时的交涉,承包种植果园老板认识到了错误,表示下次不会再犯同样的错,韩某终于拿到剩下部分的工资4000元。

明辨是非   依法调解

2015727,重庆籍民工谢某等25人,面带悲伤的来到司法所投诉森杰木业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司法所工作人员马上联系该公司负责人调查了解,原来由于该厂资金周转不灵,近期很难发放工资,由此拖欠谢某等人的工资。谢某等人就找该公司负责人诸某,要求支付工资,诸某则称:暂缓发放工资确实是因公司资金周转不灵。而谢某等人生活也难以为继,要求诸某马上支付。双方互不相让,僵持不下。针对这一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剖析事实的因果,解释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此次纠纷中双方应该互相谅解,同时也批评诸某违法拖欠工资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有理有据,真心诚意的说服教育,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第二天森杰木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诸某结清了谢某等25人的工资。

 

(义合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