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司法
涧头司法所积极推进“履行禁毒义务 参与禁毒斗争”中小学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更新时间:2016/4/21
教育学习会上,涧头司法所组织新丰江律师事务所陈海美律师结合我国《刑法》、《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内容,就现形势下青少年如何识毒、防毒、拒毒作了主要介绍。她指出,青少年因涉世不深,缺乏辨别是非能力,属于毒品易感人群,青少年面对禁毒必须做到一是要拒绝吸毒诱惑;二是要积极掌握毒品知识;三是要拒绝接受陌生人“馈赠”;四是要慎重交友;五是要不盲目追赶“时髦”;六是要远离易染毒场所;七是要加强禁毒法律知识学习,积极参与禁毒宣传,共筑禁毒防线。
会后,全体师生参加了禁毒宣誓、拒毒承诺签名和禁毒游行等活动。通过游行活动,发挥了学生带头禁毒的社会示范效应,鼓励群众掀起一场禁毒人民战争,为共筑涧头镇“无制毒村(居)”目标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