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司法
饮用水遭污染 调解员来帮忙
更新时间:2016/5/25
听该当事人反映问题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上蓝村委会一同到实地调查了解。在实地我们调查了解到,廖某科所说被冲断的水管离蓝某经营的山塘处不足十米,此处的水管也是暴露在外面的,由于近段时间连日下大雨,因蓝某疏忽没有及时泄洪,导致其山塘水满发生溢洪,冲断了其山塘处于下流处廖某科的水管,污水直接进入被冲断处水管管道内。我们在廖某科家里看到,水笼头流出来的水是浑浊的,水里有一股异味,确实不能饮用。
调查了解清楚后,我们组织双方到司法所进行调解,但蓝某以不在漳溪为由而拒绝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在电话里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引导他要诚恳面对发生的问题纠纷。5月5日,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多次进行思想教育后,蓝某答应了我们安排的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蓝某承认是他疏于管理,导致其的山塘发生溢洪冲断了下流处廖某科的水管。在蓝某拒绝调解这段时间,因廖某科无水用给他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其当天叫人维修了水管和冲洗水管内部管道,蓝某答应他会承担相应费用。
(漳溪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