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
为切实提高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效能,全面推进我县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7月8日,东源县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维安,县司法局局长李振球及领导班子成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联席单位成员代表,各乡镇党委副书记、司法所所长,全县驻村(社区)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府办陈伟辉副主任主持。
首先,县司法局局长李振球总结了今年上半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和对2016年下半年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并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把宣传工作放在首位;二是规范驻村律师的日常行为,提升向心力;三是倾听良语谏言,提升执行力。真诚征求村(社区)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的实效性,确保各项工作执行有力。
会上,广东新丰江律师事务所李飞艺律师、广东兴源律师事务所杨菊珍律师、广东法开律师事务所刘向民律师作为律师代表依次发言,总结回顾了驻村(社区)的工作情况,对“定点式”、“入户式”、“网络式”和“会诊式”的法律服务作了创新,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决心在市、县政府部门的领导下,充分发挥驻村律师作用,按照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把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做得更好。
最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维安在讲话中指出,我县自2014年率先在全市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试点以来,县司法局和广大律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支持,全县284个村(社区)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48名律师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参与村(社区)治理。他要求相关部门,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推进。二是要注重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深入活动、不断丰富内容、不断创新形式、不断提升成效,使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在基层“扎深根、发绿叶、开鲜花”。三是要加强督查考核。进一步完善机制,建立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评价制度,定期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定期召开进展情况通报会,年终对村(社区)律师进行全面考评。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努力为打造“平安东源”、“法治东源”,争当广东绿谷先锋、建设东方康健之源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