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司法

龙川县黄石镇举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培训班

更新时间:2016/10/13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根据市、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学习宣传活动的要求,黄石镇于99日下午在镇政府四楼会议室举办了学习《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的培训班。培训由广东东江勤诚律师事务所刘宇律师授课,镇纪委书记骆国标主持,全镇各村(社区)调解委员会调解主任、调解员共100多人参加。
     培训班上,刘宇律师利用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结合身边的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实施办法》的立法背景、核心内容和具体规定以及阐述了常见的矛盾纠纷的调解处理的方法、技巧。通过培训学习学员受益匪浅,对《实施办法》有了深刻理解,表示会把学习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