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司法
市局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
更新时间:2016/12/30
近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军率市局社矫科工作人员到我市各县区司法所分别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传达司法部、司法厅精神,向各县区司法局征求意见、建议。各县区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社区矫正负责人和司法所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在座谈会上,参会人员针对国务院法制办于12月1日公布的《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各抒己见,从立法依据,条文格式、执法身份、执法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对《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刘军副局长要求各县区司法局要响应上级的号召,动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各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多提意见,并通过有效途径进行积极反馈。同时也希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切实做好当前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确保我市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刘军副局长在座谈会上讲话
县区司法局座谈会现场
县区司法局座谈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