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司法

紫市司法所成功调解一宗相邻权纠纷案件

更新时间:2017/1/4

 

       近日,紫市司法所接到张某兄弟等人的申请,请求司法所帮忙调解因建房而引发的相邻权纠纷案件。
 接到该申请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与村委会取得联系,立即赶赴实地察看,走访周边群众了解情况。经了解,张某某父子把原来的老房拆了,重新建新房。在建新房的过程中因水沟、飘沿滴水等问题而引发纠纷。张某兄弟多次找到张某某父子理论,双方争议较大,在协商未果的情况,张某兄弟请求司法所调解。
 经司法所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后,归纳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有:1、房屋水沟权益问题。2、张某某父子一楼卫生间共墙问题。3、张某某父子顶楼漂沿滴水过界问题。针对以上焦点问题,司法所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以上的问题按照民法通则相关条文,对相邻权的概念、法律适用原则进行了解释,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开展调解工作。经过司法所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1、对房屋水沟权益问题,以有利于双方排水为原则,由双方共有。2、对张某某父子一楼卫生间共墙问题,张某某父子答应在卫生间内另砌一道墙。3、对于顶楼滴水过界问题,因张某父子的顶楼滴水对张某兄弟等人房屋没有造成实际影响,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张某兄弟不追究此问题。
至此,双方矛盾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