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司法

岩镇司法所开展强化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教育专题活动

更新时间:2017/1/4

 

           11月22日,岩镇司法所举行了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进一步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集中教育学习会上,司法所组织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辖区内的7个社区矫正人员一年来的监管情况进行了通报。针对矫正人员在服刑期间思想上和行为上表现出来的问题,重点强化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意识和遵纪守法教育,强调了社区服刑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要求,不得逾越法律的红线,必须无条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为此对所有社区服刑人员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每周向司法所打电话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二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一般情况不予请假,除非有特殊情况须提前提交书面请假条,经县司法局批准后方可外出;三要严禁酒后驾车、赌博、寻衅滋事等现象的发生,在燃放烟花炮竹、用电、取暖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四是要主动汇报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通过正当、合理、合法的途径来反映和解决矛盾,切忌冲动行事,做出违法举动和行为;五是要严禁社区服刑人员因各种矛盾纠纷或利益冲突上访,坚决杜绝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通过这次集中教育学习,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管理规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努力把自己改造成知法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