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基层,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喜“结对”
为了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活动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在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会帮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司法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整体综合水平。
座谈会上,郑志崇副局长传达了市司法局开展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法律服务帮扶活动实施方案,并对律师所、司法所结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司法所长曾祥添介绍了蓝塘司法行政工作情况,认为结对帮扶活动的开展,将更加有利于发挥律师工作在法律服务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水平,强化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管理。蓝塘镇党委书记贺世敦同志对“结对”活动表示十分欢迎和支持,祝愿律师们充分发挥职业专长,在“结对”帮扶活动中,通过开展公益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服务群众,提升基层司法所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农村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善治蓝塘”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至友律师事务所黄尚兴律师对蓝塘镇党委、政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做法表示赞赏,感谢对镇党委、政府对“结对”活动的高度重视表示感谢,表示今后要积极为蓝塘镇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到会的律师们都积极献言建策,踊跃表示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活动,在实践中运用知识,积累经验,多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
通过座谈,双方就“结对”活动工作达成了共识:律师事务所将担任结对司法所所在镇政府的法律顾问,为镇政府重大决策和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所通过派驻律师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参与结对司法所辖区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律师所每年组织本所律师到结对帮扶的镇辖区与司法所联合开展4次以上的法制宣传或法律咨询等普法活动;律师所对生活困难的群众主动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为构建和谐蓝塘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