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河源市司法局关于选任人民监督员决定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7/6/6
河源市司法局关于选任人民监督员决定的公告
河司公告〔2017〕第1号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经公告、报名、初审、考察、评议等选任程序,河源市司法局决定选任毛丹等32名同志为河源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附后),任期5年,自2017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5日。
特此公告。
河源市司法局
2017年6月6日
河源市人民监督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