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新任人民监督员首次上岗履职
发布:2017/9/26 来源:本网讯  作者:  浏览量:1569 

  近日,由市司法局选任的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对两宗县(区)检察院承办的拟不起诉案件开展监督评议,这是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改革以后的首次履职。

  这两宗案件的监督评议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此前,市检察院致函我局,商请抽选人民监督员。我局按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规定,依照随机抽选原则,从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每宗案件分别随机抽选3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并将抽选结果及时函告市检察院,同时书面通知人民监督员要监督案件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

  在案件评议过程中,人民监督员按照程序,在听取案件承办人对案情的介绍、翻阅案件卷宗,并就案件基本情况、证据认定及法律适用等向案件承办人进行了询问的基础上,对所监督案件独立进行了评议和表决,圆满完成首次监督评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