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司法局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宣誓暨集体学习宪法活动
发布:2017/12/5 来源:本网讯 作者:和平县司法局陈金锋 浏览量:2031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12·4”国家宪法日当天,和平县司法局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宪法宣誓活动。活动中,机关全体人员精神抖擞,列队站立,举起右拳,宣读誓词。
宣誓仪式结束后,县司法局全体干部参加集体学习会,参加广东司法行政学习讲堂第二十三讲——宪法专题学习。学习会上,与会同志认真聆听专家中山大学教授郑琼现的精彩授课。局长吴小虎在会上对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提出要求,应增强宪法意识,履行宪法的使命感,严格践行誓言,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尽职守,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创新发展。
2017年12月4日,司法局机关干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2017年12月4日,司法局机关人员进行宣誓仪式后集体学习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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