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司法局召开司法行政机关外观标识内务规范工作会议
发布:2017/12/14 来源:本网讯  作者:基层科  浏览量:2028 

     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外观标识内务规范》的通知(粤司办[2017]696号),推进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外观标识内务规范建设,1211日上午,市局领导班子及副处以上领导在六楼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司法行政机关外观标识内务规范建设工作。会议要求,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措施,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推进,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一是要坚持分步推进原则。在整体规划上先建设完善好县区司法局、中心镇司法所,后规划其他司法所;在具体内容上先落实好外观规范,后落实内务规范;在建设项目上先建设必检项目,后选择性项目,逐步全面铺开。

二是要落实措施。要求各县区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建设方案,明确进度安排,整体做出预算,争取建设经费保障。市局副处以上领导组成七个检查小组,到各县区进行专门的督导检查,指导县区落实措施,推进建设。

三是要明确完成时限。市局将在1218日前制定出建设方案,计划在2018年1月底前完成市局外观标识内务规范建设任务。要求各县区尽快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进度,在2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为加大宣传力度,市局将定期编发《司法行政机关外观标识内务规范》专项工作简报,对各县区的落实进度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