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河源市司法鉴定目标管理工作量化考核的通知
发布:2017/12/22 来源:本网讯 作者:市局司鉴科 浏览量:1660
各司法鉴定所: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培养司法鉴定人良好的执业观和价值观,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司法鉴定人队伍,引导和推动我市司法鉴定事业健康顺利发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司法鉴定目标管理工作量化考核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量化考核内容共分10项目标进行量化评分考核,具体内容见附件《河源市司法鉴定目标管理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
二、考核结果与奖惩
司法鉴定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5-79分为合格;65分以下为通报批评责成整改。
三、考核时间与方式
拟定2017年12月下旬考核。考核采取自评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由各司法鉴定所对2017年工作进行自评,并于12月15日前将各司法鉴定年终工作总结以及自评报告送市局司法鉴定工作管理科,市局根据自评情况组织人员赴各司法鉴定所实地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河源市司法鉴定目标管理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
二O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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