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司法局阳明司法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训诫教育活动
发布:2018/2/13 来源:和平县司法局阳明司法所    作者:和平县司法局阳明司法所廖金龙   浏览量:2849 
	
为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警戒意识,避免发生再犯罪现象,2月12日下午,阳明司法所联合阳明派出所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集中训诫教育活动。
活动伊始,阳明司法所工作者通过分析社矫对象梁某重新犯罪的案例,解说重新犯罪导致的严重后果,向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发出警示,让社区服刑人员明确各自的身份,端正态度,摆正位置,认真对待服刑期间的各项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司法所的监管和教育矫正。
接着,由派出所民警组织他们观看了“被剥夺的自由——广东省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片讲述了监狱服刑人员在接受改造失去自由后枯燥的生活,告诫他们国法不容任何人肆意践踏,否则将会受到法律法规制裁。
通过此次训诫活动,社区服刑人员更加明白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的区别、守法与非法的区别、自由与非自由的区别,纷纷表示将更加尊重法律、悉心悔改。
 
训 诫 讲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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