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被推伤 法律援助帮其忙
发布:2018/2/14 来源: 作者: 浏览量:1787
岁末年关,春光普照。当85岁高龄的漳溪乡鹊田村新坑小组五保户吴某桃再次见到上门服务的东源县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时热泪盈眶,连声道谢!
2017年5月11日,五保户吴某桃因在自家门前砌围墙引起途经该路的东源县某专业合作社雇员叶某武不满,叶某武以妨碍其车辆通过为由与五保户吴某桃发生争执,后叶某武将吴某桃推倒,导致其受伤入院治疗,花费医疗费10100多元,叶某武拒绝赔付医药费。后吴某桃近亲属向东源县法援处提出口头申请要求法律援助。经审核,吴某桃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考虑到吴某桃老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本着“方便群众、服务百姓”的工作理念,县法援处决定上门为五保户吴某桃办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2017年6月20日,法援处主任廖雄斌带领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专程来到漳溪乡鹊田村新坑小组上门为五保户吴某桃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指派黄锦浩律师为其代理。并将叶某武告上法庭。案经一审,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叶某武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8890.32元给吴某桃。之后,叶某武提出上诉,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因叶某武拒不自觉履行赔偿义务,黄锦浩律师代理吴某桃依法向东源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2月初,吴某桃的医药费全部执行到位并转交到吴某桃手中。
2月11日上午,为努力做到“量增质更优”的法援工作新思路,法援处主任廖雄斌再次带领承办律师及法援处工作人员来到吴某桃家对案件进行回访,吴某桃老人见状激动得热泪盈眶,连声作揖,并口口声声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感谢法援处工作人员为其伸张正义,讨回公道。
法援处主任廖雄斌表示:案件回访是法援工作的延伸,是“量增质更优”工作要求的保证。今后,我县法援工作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幸福感,为平安法治东源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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