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社区服刑人员的心声
发布:2018/3/29 来源:本网讯 作者:社矫股 浏览量:1795
“我要生活,我要外出打工”,社区服刑人员曾某某说:“我一家居住在紫金县上义镇X农村,现年47岁,家有3口人,没文化、没技术,只有靠外出打工来维持生活,2015年建起一座一百多平方米砖混结构房子,至今还欠下师傅工钱近四万元······”
这是紫金县司法局社矫工作人员在3月22日前往上义镇X农村实地走访调查了解社区服刑人员曾某某生活、劳动等方面时,听到曾某某说的一番话。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对于曾某某反映的实际问题,为了我县社区服刑人员不出现脱管和重新犯罪,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汉宏同志高度重视,当即与分管社矫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勇平同志及社矫股工作人员共同深入讨论曾某某存在的实际问题及原因,针对其年龄、文化程度、道德及社会修养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细致的分析,结合我县实际,拟推荐曾某某到县社区矫正基地紫金县丰华电子厂就业。
为确保曾某某能够就业,局领导亲自到县丰华电子厂,介绍曾某某基本情况后,电子厂老板同意对曾某某于3月27日进行面试,即对其年龄、文化程度及适合的工种等方面进行了解,并告知其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及食宿情况等。
面试结束后,曾某某满面笑容对我们工作人员说,“明天(即3月28日),我在丰华电子厂可以认真上班了,感谢司法局的领导和社矫工作人员对我就业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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