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莹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2018/3/30 来源: 作者:市局人事科 浏览量:1820
河司党字﹝2018﹞3号
关于陈莹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转任介绍信》((2018)河人社公调字第17号)通知,并经市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陈莹同志转任河源市公职律师事务所科员。
转任时间从2018年01月25日起。
中共河源市司法局党组
2018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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