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湖司法所创新社区矫正人员学习机制
发布:2012/11/23 来源:东源基层司法动态  作者:东源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  浏览量:4382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社区矫正人员法制观念,提升社区矫正教育质量,提高社区矫正人员服刑意识。骆湖司法所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的新机制。

在学习教育方面,首先是提高社区矫正人员对社区矫正的概念和意义的认识,组织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对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明确告知不接受社区矫正和不听管教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明确社区矫正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使社区矫正人员更加明白参加公益劳动和集中学习是《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的义务,必须遵守执行。其次是创新学习模式,在集中组织学习的基础上,为确保每月不小于8小时的学习时间,采取集中学与在家学的办法。每月印发有关法律条文、法律法规知识送到社区矫正人员手中,规定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通过学习,每月写出一份学习心得体会。并在组织学习时进行互谈心得,起到了一个很好的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共同进步的作用。受到了一个很好的教育效

果。再次是要求社区矫正人员注意自己的特殊身份,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的同时,加强思想品德学习,时事政策学习,从思想上改造自己,从行为上规范自己。

在公益劳动方面,司法所每月一次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集体公益劳动,让他们在公益劳动中体会到“服务”和“奉献”的关系,使他们的心灵在劳动中得到净化。通过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矫正人员都能认识到政府对他们的教育是以人为本的充分体现,是宽严相济政策的体现,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监管规定,接受矫正,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