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的答复
发布:2018/4/28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市司考办 浏览量:2056
近期,我办接到不少咨询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何备案的问题,在此统一答复: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第55项决定,2012年7月17日起,我省已经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和变更备案,广东省国家司法考试网取消网上备案栏目。因此,我省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无需进行年度备案和变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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