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解读毒品犯罪》——《法治声音》第90期
发布:2018/5/9 来源:  作者:  浏览量:3942 

 

 

1、什么是毒品?

毒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毒品有哪些种类?

毒品分传统毒品、合成毒品、新出现的“伪装”毒品。

传统毒品包括:

鸦片:又称阿片,俗称大烟。鸦片含有20多种生物碱,其中吗啡含量约有10%,长期吸食会使人消瘦,体质下降,免疫功能下降,感染各种疾病。

吗啡:吗啡是鸦片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生物碱,为无色或白色结晶粉末状,比鸦片容易成瘾,会引起精神失常、谵妄和幻想,过量使用会导致呼吸衰竭而死亡。

海洛因:学名二乙酰吗啡,俗称白粉。长期吸食或注射会使身体消瘦,瞳孔缩小,免疫功能下降,易感染病毒性肝炎、肺脓肿及艾滋病,剂量过大可导致死亡。成瘾后极难戒除。

大麻:属大麻科,为一年生草本植物,主要毒性成分为四氢大麻酚。吸食大麻导致精神与行为障碍,理解力、判断力、记忆力失准,产生精神依赖性,丧失工作学习能力,并诱发中毒性精神病,常常做出危害社会的犯罪或攻击行为。

可卡因:可卡因是由古柯的叶子提炼而成,又称“古柯碱”可卡因是一种兴奋剂,可使人产生欣快感及视、听、触等幻觉,是一种特别容易使人上瘾的毒品。服用可卡因后,会逐渐发生偏执性精神障碍,并日渐加剧,使精神衰退。大剂服用后可刺激脊髓,引起惊厥,乃至整个神经系统抑制,甚至引起呼吸衰竭,造成死亡。

合成毒品包括:

冰毒:学名去氧麻黄碱或甲基安非他明。属于兴奋剂,无色无臭、带苦味的半透明晶体。吸后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极强的刺激,长期使用会导致大脑机能损坏,吸食者常因发生精神分裂而自杀、自毁。

摇头丸:学名二亚甲基双氧苯丙胺,是冰毒的衍生物,属安非他明类兴奋剂的一种,具有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有很强的精神依赖性,对人体产生严重危害。

K 粉:又名氯胺酮,国家管制二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为毒品,它本身是一静脉麻醉剂,在香港叫K粉。和冰毒、摇头丸混合吸食,吸食后会有中枢神经致幻作用,可使人出现狂躁的状态,对人的危害极大。

麻古:麻古又称“麻果”是甲基苯丙胺片剂的俗称,含有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麻古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连续食用能使人产生依赖性。长期服用可导致精神疾病。与摇头丸一样,它的滥用多发生在娱乐场所。麻古通常为圆形片剂,颜色、图案多种多样,售价低廉,容易在未成年群体中蔓延。

三唑仑:三唑仑俗称“迷药”、“蒙汗药”、“迷魂药”,又称“海乐神”、酣乐欣”。淡蓝色片剂。是一种强致幻药,服用后会产生幻视、幻听和幻觉,出现惊惶失措、行为失控等精神错乱症状。同时导致失去方向感、辨别距离和时间的能力,进而导致身体严重受伤和死亡。可溶于水及各种饮料中,无色无味,见效迅速,药效比普通安定强45100倍,故而常被不法分子用来实施抢劫、强奸等犯罪活动。

新出现的“伪装”毒品包括:

“干花”:“干花”是大麻类毒品的替代品。制毒者把K3稀释后浸泡在花叶上,然后将其晒干。

“阿拉伯茶”:“阿拉伯茶”的叶子含有兴奋剂卡西酮,对大脑中枢神经具有刺激作用,长久嚼食会染癖成瘾。

 “奶茶”:“奶茶”呈粉末状,多用奶茶、咖啡、茶叶包等包装掩饰。即冲即饮,冲泡后散发奶茶香味,但却混合了冰毒、K粉,成瘾性强,毒性巨大。

“止咳水”:止咳水主要成分为磷酸可待因,其代谢物就是吗啡。

“红冰”:冰毒提纯物,形如紫晶,状如大粒海盐。它的威力至少是普通冰毒的两三倍。一旦吸上便深陷毒瘾难以自拔。

“跳跳糖”:“跳跳糖”是指一种伪装成跳跳糖样子的新型毒品,遇水即溶,与各种饮料混合后,口味不发生变化,甚至香味都相似。

“浴盐”:“浴盐”是一种高效精神类药物西酮的高纯度结晶,一种新型致幻剂。颜色五彩缤纷,极具诱惑力。食用后易出现偏执、暴力和过激行为,甚至产生幻觉。

3、毒品的危害有哪些?

(1)毁灭自我:吸食毒品会严重破坏人体的正常生理机能,甚至导致人格变态、道德沦陷。82%的合成毒品使用者即使停止滥用8至12年,仍然有一些精神病症状。

(2)祸及家庭:吸毒严重侵害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吸毒耗费大量钱财,一个吸毒成瘾人员一年的花费要几万元到几十万元,远远超出正常收入。一旦家庭成员中出现吸毒者,常常会倾家荡产,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3)危害社会:吸毒人员为了获取毒资,不惜盗窃、抢夺、抢劫、卖淫。据统计,一些地区超过六成的治安案件系吸毒人员所为;吸食毒品会导致中枢神经受损,引发大量毒驾、自残、伤害他人甚至是杀人案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

4、青少年染毒的原因有哪些?

(1)无知好奇:缺乏毒品知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冒险尝试。

(2)交友不慎:结交社会上的一些损友,以致受骗上当或被引诱吸毒。

(3)逆反心理:“你说不要吸,我就偏要试一试”,以致上了“毒船”下不来。

(4)精神空虚:面对来自学习、生活、工作、交际等方面的压力,无所适从,为弥补心灵空虚,寻求刺激,导致吸毒。

(5)家庭影响:家庭成员有人吸毒带来消极影响。

(6)医源性染毒:“凡药三分‘毒 ’”。医疗上使用的一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具有一定的依赖性由于使用不当导致成瘾。

5、怎样预防吸毒?

吸毒的预防要从多方面着手,家庭、学校、社会都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1)家庭预防

(2)学校预防

(3)社区预防

6、涉毒违法犯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1)吸食毒品处罚: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给予处罚;吸毒成瘾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社区戒毒,其中对于吸毒成瘾严重或社区戒毒期间再次复吸的,公安机关可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2)持有毒品处罚:依据非法持有毒品数量,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直至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3)提供毒品处罚:依据情节轻重,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直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介绍买卖毒品处罚:依据情节轻重,处以5日以下拘留直至3年以下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500-3000元。

(5)容留吸毒处罚:依据情节轻重,处以5日以下拘留直至3年以下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500-3000元。

(6)强迫、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处罚:依据情节轻重,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直至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7)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处罚: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根据数量,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直至无期徒刑、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7、公民怎样举报禁毒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制毒场所,公安机关查获的,奖励人民币一万元至十万元,举报毒品案件,公安机关侦破的,奖励人民币一万元至三十万元(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电话110。

8、我市将加强哪些禁毒工作?

 一是坚持党政主导,强化顶层推动。根据中央4号文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顶层推动,建立健全“责任链条”,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部门主责,强化整体联动。禁毒委成员单位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全力参与到禁毒工作。

三是坚持公安主力,强化打击震慑。通过以公安机关为主力,实施深度打击,实现“我市制毒场点数占全省比重、外市来源于我市毒品案件发案数、吸毒人员滋生速度分别同比下降10%以上”的工作目标。

四是坚持群众主体,强化保障基础。加大项目保障,今年创建50所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按国家“七有”标准建设51个(吸毒人员达90人以上的镇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建成使用病残人员场所,以禁毒持证社工数量与社区戒毒康复人数1:20的国家标准购买禁毒社工服务。

五是坚持督促检查,强化问责推动。根据中央4号文和省委市省政府的有关文件制定我市禁毒工作评估办法,强化问责,对重视不够、履职不力导致毒情泛滥的,要将该地列入市禁毒工作重点整治范畴,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该约谈的约谈、该警告的警告、该问责的问责,绝不含糊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