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寨镇调委会成功调处一起土地纠纷
发布:2018/6/21 来源:和平县司法局林寨司法所  作者:黄文萍  浏览量:1604 

  林寨镇新兴村曾姓村民在严村有个祖坟地,曾屋祖地因有20多年未扫过墓,2017年3月25日上午曾姓村民去扫墓时方才发现严村周姓村民占用了其土地修筑通行的道路,引发争执,严村村委会在场调解要求通过调解处理,但是曾姓村民不听劝告,坚持认为土地是我曾姓的,是周屋无理占用了我们的地方。曾姓等20人在一怒之下,叫人驾驶挖掘机毁坏周姓住宅大门前的水泥路、围墙以及周边的农作物等,造成周姓村民无路可行。周姓村民则于当夜12时左右将曾姓的祖坟碑石挖掉,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曾姓村民与周姓村民各自召集本屋人马,怒火焚身,喊打喊杀,称这口恶气实在难以下咽。严村村委会立即电话报告镇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求助调解。

为防止双方当事人打群架事件的发生及维护我镇的和谐稳定,林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高度重视这宗纠纷,成立稳控、调查、协调3个工作组,工作组分别到新兴村和严村调查取证及召集各方当事人协商调解方案,通过多次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矛盾纠纷得以稳控,双方当事人承诺不靠打架来解决这件事。

   3月29日我镇召集双方代表在镇府四楼会议室召开协调会。会上,曾姓认为周姓占用了他们的土地,而周姓村民周某辉认为这块土地是生产队分给他的,但是现在土地来源无法证明,位置不明确。而曾姓村民拿出了一份协议:1994年农历2月份的时候,曾屋与周屋曾因曾氏祖地坟界至问题引发争议,并签订一份协议,协议内容:(1)、严村管区周屋村民周运桂已建房屋座向左侧的房屋应保持现状,不准向前或向左边延建,如违建后果自负。(2)、经四方勘定严村周运桂左墙角离路面1.6米为水沟,水沟离路面1.9米,路面曾屋地坟座向由地手5.5米,地手至碑石2米,合计地坟碑石离左侧墙角共11米。严村周屋代表周国某称,争议的这块土地是他从周某辉手中购买的,有份购买协议(后未提供购买土地的协议)。因此次土地权属还在调查取证中,土地是谁的还不清楚,要进一步确认,协调会上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协议。

因各方当事人不听劝告,各自寸步不让,镇调解员不断变换调解方案,在不影响事件恶化的情况下拉长调解战线,并告知各方当事人如不服调解可通过法院走诉讼程序。经过调解员长期不懈努力及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后于2018年1月6日再次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2018年2月7日双方本着和睦相处、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了一致协议。双方签订协议后各自履行协议内容,未再生事端。经过调解员长达近一年的努力,这宗纠纷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每个来司法所寻求帮助的群众,都是希望我们的调解员能帮他们讨个公平、公道,从老百姓的眼中,我们可以看到群众对我们工作人员的期望和信任,有矛盾纠纷就要及时化解,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每一起纠纷的案件,除了要有合情合理的调解方案外,最重要的是在调解的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道,无论什么事情,老百姓不是要赢,而是要平,自己站直了,站正了,站平了,就没有调解不了的案件,说公道话,办公道事,是做好人民调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