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交通违法单位综治考核要扣分
发布:2013/2/26 来源:河源日报  作者:李建华  浏览量:3547 

 

本报讯(记者 李建华)今年我市综治管理出新招,日前召开的全市综治委201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新的责任目标考核:市直机关单位公务车辆的使用被纳入考核内容之中,如果公务车辆有交通违法记录,相关的市直机关单位综治考核最高扣3分,此规定今日起生效。

   当日的会议对2013—2014年度市直机关单位责任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讨论,增加了第6条“无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记录”一项。会议一致通过,加大对市直机关单位公务车辆交通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公务车辆交通违规除按照相关法律处理外,还将作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一项责任目标,从严考核。

    根据新的责任目标考核:在我市行政管辖范围内,市直机关单位公务车辆违规行为数量在5宗以下的(含5宗),综治考核扣1分;违规数量在6到10宗的(含10宗),综治考核扣2分;11宗以上的(含11宗)综治考核扣3分。这也意味着,公务车辆交通违规丢分太多的市直机关单位,在综治考核上将有可能与优秀说“拜拜”。

    市综治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旨在改善市区交通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的市区交通环境整治“百日大会战”正在如火如荼进行当中,公务车辆更应发挥带头作用,不搞特殊化,严以律己,为我市创文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