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赤光镇认真抓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实现县级以上“零”上访
发布:2013/3/25 来源:龙川县司法简报  作者:龙川县司法局政工办  浏览量:4075 

2012年,赤光镇高度重视抓好社会维稳工作,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主动处理,多措并举,实现了全年县级以上上访的目标,真正体现了地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面对当前基层复杂多变的矛盾纠纷形势,赤光镇坚持抓好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不放松,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置可能引发群众上访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

二、主措处理,多策并举,矛盾化解纠纷。赤光镇在矛盾纠纷出现的时候,始终能够正视矛盾纠纷的调解,不回避、不逃避,主动进行处理和协调,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同时切实妥善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矛盾得以化解在基层。

三、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全镇着力加强群众基础,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了解他们遇到的现实问题,并且能够依法、公正地处理问题,在群众中赢得了信任和支持。因此,群众在遇到问题的时候,会主动来到司法所反映问题寻求解决,而不是采取越级上访的方式去反映问题反映诉求。

四、协调各部门关系,齐心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司法所虽然是综治维稳工作的核心力量,但是在基层的矛盾纠纷中,很多工作会涉及到国土所、民政办、派出所、林业站等部门,赤光司法所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联系,在处理矛盾纠纷的时候各个部门能够形成合力,共同处理好矛盾纠纷。

五、开展普法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赤光镇坚持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了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