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荣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发布:2013/4/1 来源:河源网 作者: 浏览量:3961
本报讯(记者 李成东 特约记者 李远来 何小流 通讯员 肖佰胜)记者日前从东源县司法局获悉,该县被全国普法办公室评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0—2012年度)”,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县。
据了解,东源于2009年启动法治县创建活动,是全市第二批法治县创建活动县。在创建活动中,该县围绕创建目标,着力做好加强各级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等10项工作,确保了创建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自启动创建活动以来,该县共建立法治县创建活动示范点50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50多个,组织大型学法考试2次,开设法制教育课1600多场次,举办乡镇村(社区)干部培训班52期,开展“送法下乡”和“法律进社区”活动6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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