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司法局三角司法所化解一宗损害赔偿纠纷
发布:2018/8/8 来源:    作者:连平县司法局   浏览量:2681 
	
近日,三角司法所在连平县司法局的指导下,成功化解了一宗损害赔偿纠纷。
何某因自家建房,经介绍认识第三方罗某,并签订建房协议。第三方雇请曾某为建房工人。2017年12月23日上午九点左右,曾某在为何某建房施工中曾在三楼倒楼面浆时意外跌伤。经多方住院治疗,现已基本痊愈,等待恢复。由于伤者自身家庭经济比较困难,三方同意协商,何某、罗某同意在责任之外,出于道义同意在经济上适当帮助曾某因跌伤后造成的经济困难,经三方协商如下:
一、曾某跌伤后治疗期间医药费用均由其本人负责。
二、因曾某经济困难,何某同意从道义上一次性帮助曾某人民币叁万元整,何某不负任何责任。
三、罗某如何帮助曾焕强其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在此协议之内。
四、罗某建筑材料定在2018年8月20日之前自行清理,否则过期后何某可自行处理。
    双方当事人对三角司法所调解工作非常赞同与满意,连平县司法局和三角镇委镇政府分别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三角司法所利用司法行政既维护了社会稳定,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上坪社会和谐稳定,为创建连年平安幸福连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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