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紫城司法所举办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活动
发布:2013/5/13 来源:紫金司法简报 作者:朱建平 浏览量:4069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教育,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的管理。5月10日下午,紫城司法所在紫城镇府四楼会议室举行社矫人员集中教育活动,县司法局分管社矫工作副局长郑勇平同志;社矫股长谢学程以及紫城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了这次活动。
紫城镇共有在矫社区矫正人员29人,除4人因特殊情况请假外,其他在矫人员都参加了集中教育活动。这次集中教育活动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提高在矫人员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端正大家对社区矫正的心理态度。会上集中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刑法》修正案(八)、《社区矫正对象权利义务须知》修正案,重点讲解了社矫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的有关规定,必须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监管、教育,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每季度要书面汇报思想状态等相关规定。
学习会上,郑勇平副局长就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注意的事项作了强调:一、要端正矫正态度。在矫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二、要引以为戒。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是一名正在服刑的社区矫正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身份、责任和义务;三、要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律,积极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彻底矫正自己的行为恶习。
通过这次集中教育活动,在矫人员纷纷表示,收获不小,学到很多法律知识,懂得了自己如何端正思想,摆正位置,服从监管教育,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会后,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参加亮丽紫城清洁活动。
紫金县紫城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教育活动现场
紫金县紫城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清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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