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司法局再次被评为综治维稳工作“优秀县直单位”
发布:2013/5/30 来源: 作者:邓日新 浏览量:3731
2012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县人大监督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取得了较好成绩,得到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高度肯定:能够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紧扣“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大重点,积极做好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了基层维稳和综治法制宣传,加强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基层维稳和保障工作,积极参与“三打两建”、“三违四抢”、“百日防护期”等专项综治活动,积极关注民生、服务民生,做深做实法律援助和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了“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和平”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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