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正式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发布:2018/9/10 来源:法治和人民监督公众号 作者: 浏览量:2176
近日,《财政部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18〕108号)正式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具体科目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204公共安全支出——06司法——04基层司法业务”。
2017年12月,财政部、司法部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财行〔2017〕515号),明确将“人民监督员经费”纳入司法行政业务开支范围。今年1月,司法部法制司赴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就加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经费保障政策进行沟通,建议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经费”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便于核算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各项费用。此次财政部明确作出规定,将为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提供更好保障。
热点推荐
- 2025-06-30践行绿色无毒 拥抱健康人生——源城区司法局开展禁毒宣传活...
- 2025-06-27年轻干部上讲台 业务赋能共提升 ——连平县司法局“干部...
- 2025-06-26紫金县司法局开展“6·26”国际禁毒日普法宣传活动
- 2025-06-26东源县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风险研判分析暨心理矫治业务视频培...
- 2025-06-25龙川县司法局开展2025年 “6·26”国际禁毒日普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