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建房闹纠纷 人民调解来化解
发布:2013/11/1 来源:  作者:  浏览量:3582 

近日东水镇显塘村新开村小组的严华夫妇到司法所求助:“张所长,我村的严辉家盖房子,挖了我家的黄竹,我要求他们赔偿我,他们强词夺理就是不赔,你可要为我做主啊”。

原来,显塘村新开村小组的严辉家挖山填塘建房,将山边的两黄竹挖倒,这两黄竹是严华在十几年前种下的,严华要求严辉赔偿2000元,而严辉认为要价太高并且种黄竹的山地并非严华的山地,拒绝赔偿要求,严辉无奈,于是来司法所求助。

张所长了解情况后,随即和国土所工作人员一起到建房现场进行调查和走访,发现双方反映的情况都有依据,严辉挖山建房确实挖倒了严华的两黄竹,而严华种黄竹的山地权属也非其本人。张所长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安抚,然后单独对严辉进行农村建房的相关法律宣传:“毁坏别人的林木是违法行为,而未经同意的挖山建房更是违法的,现在国土所的工作人员也在现场,如果纠纷不解决,国土所就会下达停工通知,到时候受损失可不止2000元。”最后本着互谅互让、和谐相处的原则,双方达成协议,严辉补偿严华2000元,严华不再阻挠严辉挖山建房。

双方当事人在司法所的帮助下,解决了矛盾纠纷,严华拿到了补偿款,严辉也能够顺利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