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司法局走访县人民法院、检察院衔接法律援助业务工作
发布:2019/3/14 来源:  作者:  浏览量:2110 

                

312日,紫金县司法局副局长叶志锋及县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走访县人民法院,就法律援助工作中涉及的法律援助律师值班、法律帮助、刑事辩护全覆盖等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座谈。

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通知》及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法律援助工作在近二年来陆续开展了法律援助律师值班、法律帮助、刑事辩护全覆盖等新的业务工作,此类司法改革的创新实践为我县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落实法治紫金建设带来有益的推进作用,也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但在实践中机构间的业务工作也还存一些沟通不够顺畅、信息反馈不够及时、衔接制度还不够完善等问题。为了进一步落实好相关工作要求,司法局领导、工作人员和法院、检察院的领导、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

在县人民检察院时,叶副局长向邓东风副检察长及公诉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室的工作人员介绍了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相关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双方就检察院设置法律援助值班室、移送法律帮助通知书、指派律师参与认罪认罚程序、法律帮助案件材料归档、法定指定辩护的法律文书移送、固定沟通衔接人员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商谈,并对有关问题达成初步共识,积极采取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相关协调、衔接制度。

在县人民法院时,叶副局长向朱惠群副院长、立案庭庭长、刑庭庭长、少年庭庭长及部分法官介绍了当前法律援助开展的基本情况及存在困难,双方并就律师值班的时间安排、完善法律帮助文书、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告知单、便利律师阅卷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商谈,对其中的问题形成了一致意见,座谈过程中法院的工作人员对解决在开展业务工作、沟通协调中还存在的问题提供了积极、宝贵的意见。

通过到县人民法院、检察院的走访、座谈,进一步疏理了衔接流程,规范了业务程序、预防存在的风险,为未来更好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