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车田司法所成功调处一宗学生校园内意外损伤赔偿纠纷
发布:2013/11/7 来源:龙川县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3348
2013年秋季开学不久,车田中学初二年级三名学生课间时在教学楼阳台上玩耍,致使一名学生张某左大腿骨断裂,经兴宁市骨科医院诊断为左大腿骨断裂,需要住院做手术,预计三个月后才能痊愈,初步估计需要医疗费用壹万贰仟多元。
张某学生受伤后,学校曾多次组织有关当事人的家长对医疗费用进行协商,都没有达成协议。学校车田司法所对学生受伤一案进行调解。在司法所的主持下,首先邀请伤者所在村委会调解主任参加,以便做好伤者家属的工作,并对其余两方的家长讲清楚利害关系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讲清道理的前提下,司法所先提出调解协议:由三位学生家长共同负责医疗费用1.2万元,每位家长负担0.4万元伤者治疗费用。学校负责学生住院前的一切费用。三位家长同意司法所提出的调解协议,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当场付清了所负担的医疗费用。
一宗学生校园内意外受伤赔偿案件在车田司法所的主持下,及时得到解决,受伤学生得到及时医治,维护了校园的祥和稳定。
热点推荐
- 2025-07-10紫金县开展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
- 2025-07-09【法治声音】聚焦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一)
- 2025-07-07以“红印调解法”赋能“法律明白人”筑牢乡村法治根基
- 2025-07-07龙川县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业务培训班
- 2025-07-07东源县司法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