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导干部接待日活动
发布:2019/7/1 来源: 作者: 浏览量:1633
为进一步拓宽群众的表达途径,及时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法律服务问题,根据《关于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7月正式推行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
7月1日上午,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罗良海率先带头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参加领导干部接待日活动,面对面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罗局长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解答问题咨询,引导他们合法维护自身权益,认真听取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登记。
我市领导干部接待日实行工作日值班制,每个工作日上午安排一名局领导或中层干部(副主任科员以上)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接待活动。于每月25日前将下个月的领导干部接待安排表在河源普法网等窗口公示公开,群众可致电市局公法科提前预约。通过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方式,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建议,解答或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业务咨询,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事项申办材料,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投诉等,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树立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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