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2020/2/10 来源:市委依法治市办  作者:  浏览量:1691 

  

2月7日,河源市委召开常委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部署推动依法防控疫情和依法治市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丁红都主持会议。

会上,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叶春球同志传达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提出河源市的初步贯彻意见。

会议指出,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总书记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对依法防控疫情作了全面系统阐述、作出全面部署,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依法防控疫情、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提供了科学指引。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履职尽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内涵和实质,坚持依法防控,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依法治市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二要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制度建设,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三要严格疫情防控执法司法,加大对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和妨碍防控工作行为的执法司法力度,为抗击疫情营造一个稳定有序的环境四要加强我市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要借鉴深圳等先进地区,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平台,宣传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防控措施;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进一步加强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强化法治河源建设总体布局,聚焦重点领域加快推进法治河源建设,加快推动实现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