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创新形式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发布:2013/12/5 来源:和平县司法局宣教股  作者:  浏览量:3155 

 

 

12月1日,由和平县普法办牵头,县司法局、财政局、依法治县办、工商联、人行等部门参与,在县城开展主题为“人人学法用法,共建法治社会”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活动以宣传车、广播、标语、法律咨询、法律挂图、发放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一是出动流动宣传车,在县城及周边巡回播放法律知识。二是在县城人口集中区域—六角亭设立固定宣传台、法律咨询处,发放法律知识读本及宣传资料。三是摆放图文并茂的法律知识挂图,包含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多种法律法规知识。四是设立法律宣传栏及张贴宣传标语。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在活动现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0多份,接受近百人法律咨询。

今年开展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准备充分。活动开始前的一个星期,县普法办召开有关部门会议,专题研究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各项工作,制定方案,将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到人;二是声势大,群众参与热情高。活动当天是县城墟日,全县各镇很多群众都到县城赶集。宣传活动采取集中宣传与分散流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大造声势,群众纷纷踊跃参与。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在活动开始前的一个多月,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筹措资金印刷了1000份挂图读本、3000份宣传图单张,以法律条文和图画的形式,既实用有可学习法律知识。在活动现场,仅此一项,发放了2000多份;四是部门主动参与。当“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临近时,县财政局、县人行等部门主动请缨,要求单位派员参加此次活动。县人行主要宣传了部门法律法规,如:反假货币、反洗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外汇管理法规、征信管理条例、打击非法集资等。

据了解,全县各镇、各学校及普法成员单位在12.4期间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如县检察院、教育局在全县21间中学开展主题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讲座”。此次法制宣传活动对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促进依法治县将起到促进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和平县“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现场

          

和平县司法局领导干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现场发放法律知识读本及宣传资料

现场摆放法律知识挂图

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项宣教活动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