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
发布:2020/7/16 来源:河源广播电视台 作者: 浏览量:2836
近日,和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以被告人曹福、黄建业为首的16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以曹福、黄建业为首的16名被告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和平县境内以时分时合形式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采矿、寻衅滋事、抢劫、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达六次以上,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十三年六个月等不同刑罚,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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