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邻里小纠纷,共建和谐大家庭
发布:2013/12/12 来源:  作者:连平县司法局  浏览量:3057 

 

2013年12月3日,家住鸿馨苑三楼的邱女士与二楼邻居吴某由于邻里之间的问题激烈争吵,双方互不相让。当事人找到元善司法所,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司法所首先向当事人了解了纠纷情况,事情经过是:二楼住户吴某在其自家的阳台上搭建铁皮瓦,铁皮瓦的位置刚好在三楼邱女士的窗户下,一到晚上各层住户开空调,空调排出的废水落在铁皮瓦上滴滴答答响,影响到邱女士一家的睡眠。而吴某认为其是在自家阳台搭建,其他人无权干涉,由此双方产生纠纷。
司法所调解员首先向双方宣传了《民法》中关于邻里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并指出作为邻居应该和睦相处,互谅互让,俗语说:远亲不如近邻。后对双方进行了说服教育,三楼住户吴某虽在自家房子上建铁皮瓦,但是不能影响到其他住户的生活;二楼住户邱女士因一点小事就出口伤人亦是问题不能解决的原因。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说工作,双方态度逐渐转变,从最初见面就骂到愿意坐下来协商,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认自己处理方式欠妥,并互相赔礼道歉。最后工作人员提出建议,由吴某购买海绵放到铁皮瓦上,减弱空调废水滴落下来的声响。此后,双方冰释前嫌,和睦相处。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员的建议。至此,这起尖锐的邻里纠纷在调解员“和风化雨”般的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