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成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
发布:2013/12/13 来源:本网讯    作者:连平县司法局   浏览量:3814 
	
近年来,随着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不断增多。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我县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平安连平建设进程。近日,连平县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我县正式成立,办公室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劳动争议,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向劳动、人事领域等容易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行业性、专业性领域延伸,实现了劳动争议仲裁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有机衔接,形成了劳动争议“大调解”格局。更有效地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形成维权、调解、仲裁、诉讼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合力,改变了原先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一裁(仲裁)两审(一、二审)”的处理模式,增加了人民调解这一诉求渠道。大大缩短了争议处理周期,改善了大量劳动人事争议难以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置与化解的现状,是人民调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
今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当事人可在申请“仲裁”之前,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人民调解组织也可利用劳动争议调解具有的最便捷、最灵活、成本最低廉等优点,在不激化劳资矛盾的同时,主动介入调解,方便企业和职工;仲裁委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后,案件当事人愿意接受人民调解的,仲裁委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我县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更好地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经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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